14000浪琴手表回收价格(四川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新闻通气会)

四川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新闻通气会(遂宁专场)

四川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新闻通气会(遂宁专场)

9月17日下午,四川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新闻通气会(遂宁专场)在市公安局三楼视频会议室举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麒巍就扫黑除恶整体情况作了通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胥险峰、船山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兵分别就“4.9”涉恶犯罪集团和蒋某等涉恶犯罪集团简要案情作了通报。遂宁专场新闻通气会由四川省公安厅宣传处副处长张伟主持。

陈麒巍指出,市公安机关在省厅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在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强力推进。

一是置顶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市公安机关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选派118名精兵强将组建了一支工作专班,为扫黑除恶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警力保障。

二是聚焦依法严惩,抓好深挖彻查。对上级交办、工作发现、群众举报、媒体曝光、部门移交等涉黑涉恶线索实行“三长责任制”“一案三查制”;对重大黑恶线索按照“四个一”模式开展核查;成功侦破了一批涉恶案件、打掉了一批恶势力集团、恶势力团伙。

三是严把斗争方向,突出乱象治理。严格落实“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的原则,整治治安乱点7个(其中涉黄涉赌乱点4个,社会管控乱点3个),招投标、砂石、客运市场重点行业3个,端掉本地制毒窝点2个。

四是紧紧依靠群众、打一场人民战争。密集张贴四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知》2万余份,悬挂标语500余幅,并利用电视台、报纸、遂宁公安微信、微博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学校、娱乐场所等地LED构建多维一体的宣传网络,营造氛围、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目前,群众已提供涉黑涉恶线索50余条。

五是健全专项机制,固化制度性成果。以《遂宁市公安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为总纲,配套出台了《扫黑除恶线索排查核查(试行)》等8项机制,汇编涉黑涉恶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既有力保障了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又为专项斗争持续深入推进奠定了机制性基础。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民意导向,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作为,依法履职,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坚决铲除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彻查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整治一批社会治安乱点,不断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胜利,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奋力建设美丽繁荣和谐遂宁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典型案例:

遂宁市公安局成功打掉“4.9”涉恶犯罪集团

2018年初,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在工作中发现,自2014年以来,具有故意伤人、非法持有枪支犯罪前科的唐某纠集一批无业及刑释前科人员,长期在遂宁火车站以殴打、砸车以及向运管部门举报等方式威胁敲诈在火车站载客的“野的”司机,按乘客人头强行收取“保护费”,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获悉情况后,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徐承高度重视,多次召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决定成立专案组开展先期调查。

通过前期取证和案件研判,7月17日,专案组决定收网,实施集中抓捕,成功抓获团会成员13人,扣押涉案车辆4台涉案金额1.4万元。经查,2013年以来,涉恶犯罪集团首脑唐某(绰号“唐七娃”,男,1974年11月出生,船山区人,曾因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3次被判处有期徒刑)。

唐某从华蓥监狱刑满释放后,招揽杨某龙(绰号“杨四娃”、“杨四哥”,男,1972年10月出生,船山区人)、钟某虎(绰号“虎娃子”,男,1989年2月出生,船山区人,曾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吸食毒品3次被行政拘留)、简某成(绰号“二娃子”,男,1991年5月出生,船山区人)、李某阳(绰号“杨洋娃”、“胖子”,男,1991年4月出生,船山区人)等人组成的涉恶团伙。

该团伙盘踞遂宁火车站一带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强行规定多条线路“野的”司机必须在遂宁火车站对面的城北客运站停车场上客,并要求10余名“车串串”将招揽的乘客由其统一安排,再将乘客按照线路分配给射洪、三台、安岳等地的“野的”司机,以便于其按每位乘客5至10元的标准收取“保护费”,凡是不服从的“野的”司机和“车串串”,该团伙采取阻拦、追逐、殴打、打砸车辆等方式进行胁迫。

目前,涉案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市公安局执行逮捕,该犯罪集团的覆灭,有效净化了客运市场,有力维护了行业稳定,该犯罪集团涉嫌的其他犯罪正在进一步深挖彻查之中。

典型案例:

船山公安分局摧毁蒋某等涉恶犯罪集团

2018年3月,船山公安分局南津路派出所接到刘某报警称被抢劫。分局扫黑专业队在每周警情研判会上对该案进行例行研判时,发现该案不是一起简单的抢劫个案,有深挖条件。3月23日,船山分局成立副区长、局长周毅任组长的“3.23”专案组。经过耐心细致的侦查工作,专案组于4月19日、20日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蒋某某(男,29岁,大英县人)、胡某某(男,41岁,蓬溪县人),于5月3日、7月3日分别抓获蒋某(男,28岁,安居区人)、谭某某(男,39岁,安居区人)。该案已于7月23日移送起诉至船山区检察院。

经审讯深挖,以蒋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故意伤害、侮辱、抢劫、殴打他人等多起违法犯罪案件:

一、敲诈勒索案、侮辱。2018年2月22日,蒋某等人碰到熊某某,要求熊某某归还欠朱某的钱,熊某某觉得蒋某要求无任何依据而拒绝,遭到蒋某等人控制,蒋某对其辱骂、殴打、侮辱,敲诈勒索熊某某现金6000元。

二、敲诈勒索。2018年3月13日,蒋某因老婆车辆被肖某某车辆擦挂,继而纠集蒋某某、谭某某等10余人找到肖某某,在车辆本身损坏不严重的情况下,辱骂威胁肖某某不准报警,敲诈勒索肖某某现金5000元。

三、故意伤害。2017年5月23日,蒋某等人持刀砍伤赖某、王某,至两人分別轻伤一级、轻伤二级。

四、非法拘禁、抢劫、侮辱、敲诈勒索。3月14日,蒋某不想归还二手车按揭贷款,邀约胡某某、蒋某某、谭某某等人,将来遂宁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余某某非法拘禁,期间对其侮辱、殴打。之后又将余某某押至市城区滨江路某KTV,强行要求KTV刷卡套现,抢走余某某卡上现金14000元。3月15日,蒋某等人又将余某某押往市车管所,在未付86000元按揭贷款的情况下强行将二手车过户。期间,蒋某勒令KTV大堂经理刘某驾车同行,后借口到刘某家上厕所时以持刀威胁方式抢走其浪琴手表、古奇背包、皮带、黄金项链、苹果手机等价值4万余元的物品。

五、殴打他人。2018年3月15日晚,蒋某等人在滨江路某停车场停车后拒绝支付停车费,并对停车场保安王某某进行辱骂、殴打,致王某某门牙松动、左眼受伤及身体多处软组织伤。

目前,该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成功摧毁,船山公安分局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及时将该情况通报受害人。(遂宁市公安局供稿)

编辑: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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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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