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车保险多少钱(农用车应不应该购买保险)

农用拖拉机、摩托车、电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应当在交强险内赔偿呢?接下来小编带你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机动车?是否应该购买交强险?

根据我国道交法的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详情联系专业律师:18738352871)

判定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主要取决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以及车重。

1、整车重量40公斤以上,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每小时的电动车属于轻便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这属于机动车。在有些地方,电动车是要求上牌的。
2、判定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车需要看是否有脚蹬,还需要看时速和整车重量。电动车是很多朋友们喜欢的交通工具,这种交通工具比较轻便灵活,并且不需要消耗燃油,所以电动车是很适合在市区内穿行的。

电动车是机动车吗?

判定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主要取决于驱动方式、最高时速以及车重。结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以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于电动自行车以及摩托车的规定,时速20km/h以下且车重不大于40kg的判定为非机动车,而最高设计时速在20-50km/h之间且车重大于40kg的判定为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大于50km/h的统统判定为摩托车。

手扶拖拉机是机动车吗?

手扶拖拉机属于机动车。机动车辆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机动车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

农用车应不应该购买保险

农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在交强险范围内不分责任赔付吗?

案例介绍:李某驾驶北奔牌货车沿辉县市沙窑乡后庄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银沙河桥处时,车辆尾部甩至道路左侧,与由西向东行驶的张某驾驶的双力牌农用车发生相撞,造成双力牌农用车车辆乘坐人王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2020年1月3日,辉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2019]第2197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张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赵荣无责任。

新乡市中级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李某与张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受伤,经辉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农用车驾驶人张某承担次要责任,该车辆所有人张某应当对王某的损失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评析:通过对农用机动车的判决可以知道,农用车应当购买交强险等保险,并且应当及时的领取牌照驾驶证等,由于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出现交通事故后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特别是交强险额度提高后

不同意见:

根据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7民终3249号判决显示:农用拖拉机虽然属于机动车,但是由于上诉人未能提交证据证明现实情况中农用拖拉机能够在保险机构投保交强险,也就是未能证明被上诉人能够投保而怠于投保交强险的事实,上诉人应负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上诉人二审上诉请求被上诉人先行在交强险范围内进行赔付的意见,本院不予支持。

因此根据法院判决认为:不能单一认为农用车、摩托车、电车等需要购买强制险,判断是否需要购买交强险,需要考虑农村的现实情况,以及保险公司的要求综合作出认定。

综上作者认为:价格比较的昂贵的上牌照的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应当购买交强险。至于用于农业生产生活价格低廉的车辆要考虑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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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车应不应该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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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同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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