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市场一个肾多少钱(非法移植肾脏细节大曝光)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非法移植肾脏细节大曝光,主刀医生每例获利3万元


借承包医院手术室和病房之利,开展非法移植肾脏活动。


2018年底,张三在看病时认识了李四,当时因为缺钱,就问李四能不能找一个医院做肾移植手术,意思就是私下的肾移植手术,李四当时没有答复。2019年春节后,李四说找到了一家医院。实际上,李四在2018年11月,便承包了这家医院的一层楼的手术室和病房。

看过医院之后,张三和李四开始商量怎么弄,李四负责找助手、护士、麻醉师、常规药品之类的,并且提供手术室和病房,张三负责找中介,一个姓田的中介可以提供受体和供体、主刀医生以及一些特殊药品。张三还找到赵六,让其负责接送供体、受体、主刀医生。张三又找到周八,让其负责在肾移植手术做完以后给供体找地方护理。主刀医生一共有三个,最开始是姓田的中介联系的医生,会取肾也会装肾,但因为这个医生费用高、来往不方便,张三就让医生王五过来帮忙做肾移植手术,他只会装肾,所以姓田的又找来一个会取肾的医生。2019年4月初,因为忙不过来,张三又把钱七喊来帮忙跑腿打杂。

2019年3月至5月,张三利用李四承包的医院手术室及病房,由张三负责联系、安排主刀医生、肾脏“供体”及“受体”,李四负责联系医护人员,多次在某医院进行非法肾脏移植手术。王五为主刀医生,赵六、钱七负责接送医生、肾脏“供体”、“受体”,并在医院提供帮助,周八负责“供体”肾脏摘除后护理。

从2019年3月底至5月初,张三一共组织在医院的手术室做了大概六起肾移植手术。


张三在找到供体和受体后,先在外地大医院做肾移植配型,配型成功后由赵六把供体和受体带过来,在医院做术前准备。术前准备由3个护士轮流弄。手术过程大概需要三四个小时。术后,主刀医生、器械护士、麻醉师、护士就直接走了,有时赵六和钱七会送主刀医生和器械护士。每次手术后,供体都会被周八直接带走,受体有的留在医院做术后护理,有的会转到外地的大医院进行术后护理。受体护理期间,每天早上由3名护士负责给受体抽血,再由赵六和钱七将血样送到其他医院做肾功能和电解质的检验,钱七还负责给受体买饭。护理结束后,受体就离开了。

王五(主刀医生)说,2019年3月初,张三打电话让王五到医院帮忙做肾移植手术。王五具有做肾移植手术的资质,但是医院没有做肾移植手术的资质,也没有应有的设备,而且国家也不允许私下进行肾移植手术,因为想挣钱,王五就同意了。之后每次有肾移植手术,张三就会喊王五过去,并派一个男司机来把王五接到医院。到了之后王五直接去手术室,病人都是在手术台上麻醉躺好,手术室里还有助手、麻醉师、护士,还有一个肾在一个蓝色的保温箱里面放着,王五直接开始手术。2019年3月初至2019年4月下旬,王五在医院一共做了五次肾移植手术。

司机2019年4月中旬至5月初,按照张三的安排,在医院负责送过来进行肾脏移植的病人家属,还接送过做手术的医生,给张三等人买过饭,负责打杂跑腿。整个过程,张三一共给了司机12000元。

周八(供体护理人)说,2019年3月初,张三说他承包了医院做肾移植手术,害怕做完手术以后受体和供体在一起护理会有什么风险,想给供体找个地方护理。之后,每次肾移植手术做完以后,等情况稳定了,周八就从医院带着药品和供体一起回准备好的地方进行护理,护理结束后,把供体送到火车站附近,供体自己买票坐车回家。


一次完整的换肾过程


患者欧阳,患肾病有十年之久,身体状况越来越差,急需肾移植手术。

2018年12月份,黄某在网上认识了茹某,茹某说他老板欧阳某想换肾。2019年初,黄某打电话说有一个叫欧阳某的人想要换肾,让赵某给他安排肾移植手术。2019年3月初,黄某带着茹某、欧阳某到北京见了赵某,他带欧阳某到北京的医院做了检查,还介绍了一个卖肾的男孩,但是最后手术没有做成。

后来黄某说能不能私下找中介提供供体和医院直接做肾移植手术,赵某就联系到了杨某。杨某联系到陶某。后来陶某联系了周八。

然后是周八通知陶某,陶某通知杨某,杨某通知赵某,赵某联系姓客户欧阳到省会做检查。杨某和陶某最终商量的费用是480000左右,赵某同意了。

4月上旬一天晚上,陶某通知让去某市等电话,意思就是准备在某市或者某市附近做肾移植手术了。之后在某市,周八安排供体做完检查后,周八和受体、供体就出发去做手术了。

大概过了两个小时左右,手术开始后,欧阳某的儿子给了杨某共83000元现金,其中陶某分给杨某23000元,剩下的60000元都是陶某的,给了赵某47000元,给了黄某90000元的好处费。


一个肾只卖5万元


2019年3、4月份,周八让何帮忙去网上找一个卖肾的人。何在网上找到供体后按照周八的安排,让供体在省会做了各项检查,并把检查结果发给了周八。过了几天,周八让供体过去准备做手术。又过了一个星期,周八给了何5000元。


供体卖肾者说,因缺钱,于2019年有了卖肾还钱的想法,在QQ上搜到一个“肾移植、肾捐献”的群,后来自己被人带着先后在多个城市做了体检,后被带到一个医院做了肾移植手术。自己得到50000元的现金,是卖肾得的钱,病人家属还给了自己8000元的现金,这是买肾的人给的红包。

另外三个供体卖肾者,因为急需用钱,便在网上联系到了买卖肾脏的人,按要求在多个城市做了各项检查,确定符合条件后,被戴着眼罩带到了一个医院进行了手术,手术后被带到一个院子里的房子内进行休息、恢复,等恢复得差不多了被送到火车站,之后自己离开。事后,三人各自获得了50000元左右的报酬。


利益分配,获利最多的控制医院资源的李四,其次是掌握手术刀的王五,作为整个过程的组织者张三反而获利较少。


由中介联系的患者受体,每次手术后中介给张三360000元。

张三一共组织在某医院的手术室做了大概六起肾移植手术,共获利100000元左右,自己每次大概获利17000元。

每次手术做完以后,张三就给王五(主刀医生)3万元现金,6次大概18万。

每次肾移植手术张三给李四9万5千元元好处费,6次手术57万元。李四再给其他人分,给的都是现金。每次手术需要麻醉师1人、助手医生1人、护士3人的证言证实,6次手术,麻醉师共获利46000元左右,助手医生共获利50000元以上,护士共获利13000元,12000元,12000元左右。扣除上述费用,李四共获利43万7千元左右,平均每次获利7万多元。

周八(供体护理人)。一共护理了八个供体,共获利40000元

在中间,获利最多的是李四达到43万多元,其次是主导医生获利18万元,张三自己仅仅获利10余万元。



非法移植肾脏会构成什么犯罪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三违反国家法律,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张三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最终人张三犯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5000元,违法所得100000元予以没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征得被害人同意或者承诺,并且向受害人支付价款,组织出卖人体器官以获得非法利益,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构成照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未取得本人或近亲属同意,在本人死后,摘取其尸体器官的,构成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

(人名均为化名,除张三外其他人另案处理。)

亲,点个关注点个赞,支持下呗!!!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李龙一”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

李龙一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李龙一”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