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对于订金的情况介绍)

大家好,我是小未,很多小伙伴对订金还不了解,那么现在就为大家来简单介绍下!

1、订金,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2、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4、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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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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