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楼下淹了赔多少钱(新家刚装修好)


新家刚装修好,就被邻居家漏水淹了,作为律师,我如何维权?


你好,我是李海洋。


看到有小伙伴在文章中留言,说我们把案件事实还原得明明白白,而且还明确了到底哪里是要避开的坑。


这太好了,因为普法的意义就在于此,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能够多想一下,一旦感到不对劲,能够积极寻求法律的帮助,避免受到损失。


也有小伙伴感到很困惑,明明是这么明显的坑,当事人怎么会那么傻还往里跳?


其实,我们回过头来看案件的时候,都是开了上帝视角,已经知道结果是什么,所以才觉得别人的选择都很奇怪。


但是,当我们实际遇到问题的时候,真的不确定哪种结果才是最好的选择。这时候其实很难置身事外地去考虑,也很难准确地做出判断,或者无所顾忌地选择,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吧。


我作为律师,即使每次听到别人诉说各种问题和困扰的时候,能够凭借知识将法律关系分析明白,也能够根据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和建议。


不过,真到自己遇到问题的时候,考虑起来就不是这么轻松了,有时还真是感到有些无从下手。


最近,我就遇到了这么一件事,而我为了打破“自己的刀削不了自己的把”的定律,我决定要冷静下来,客观地分析问题,想出办法。


新家刚装修好,就被邻居家漏水淹了,作为律师,我如何维权?


01


事情要从买房子装修开始说起。前年的时候,我和老公买了一套小公寓,是一个loft。


大家都知道,买loft最大的乐趣就在于装修,我们俩为此买了装修的书籍,还在很多公众号里寻找心仪的案例,制定了很多设计计划。


不过实际操作起来的时候,还是由于时间、精力以及经济条件的限制等原因,我们把自己喜欢的方案跟装修公司磨合了很久,才最终确定了下来,所以装修过程就人为地延长了一些。


好在我和老公日常的沟通模式特别友好,我们总能想到一块去,倒也没有什么冲突。我常常觉得我们俩特别幸运。


仔细想想,其实也不是真的幸运,只是不顺利的时候我们都不太当回事,也不互相抱怨,过去了就忘记了,而只要是一点小事顺利解决的时候,我们又会特别开心,所以才总有感到很幸运的错觉。


新家刚装修好,就被邻居家漏水淹了,作为律师,我如何维权?


可能良好的情绪会给事情带来顺利的影响,这次装修也不例外。尽管期间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最后都顺利过去了。


比如,由于疫情装修停工,已经选好的装修材料不能生产,由于设计原因不断更换橱柜装修方案,本来三个月工程足足拖到了九个月。


不过,度过这一系列的状况之后,就在我们欢天喜地地准备打扫卫生、购买家电家具准备入住的时候,又突然发生了“水泡事故”。


物业说,由于我们对门的业主家消防管道破裂,造成了楼道内的积水,可能给我们造成了损害,让我们尽快确认自己家的情况。


当时我们还没有清醒的认识,第一反应是还好没有搬过去居住,不然如果损害很严重的话,修缮房子时要搬动的东西更多,麻烦更大。


可是,在打开房门,看到从进门延伸楼梯下的整个走廊地板起鼓的时候,我们终于明白这回问题好像确实有点大,需要好好想想该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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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据物业管家说,这次水泡事故给四周邻居以及物业电梯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害,但是其他业主查看后的损失情况并不严重,侵权业主也已经基本赔偿完毕。


由于我们正对侵权业主家,所以受损最严重,现在主要的问题集中在我们这里。


侵权业主同意对我们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想先通过物业管家了解一下我们具体有什么要求。物业管家愿意先从中调和,如果调解不了,再让我们双方自己见面沟通。


这时候,我突然发动了作为律师的职业技能,开始里里外外地拍照,跟这次水泡事故有关的照片都保存下来,包括能够确认这次事故原因的书面文件——一张贴在电梯口的说明。


为了尽快了结这件事,我们简单地商量了一下,迅速确定了第一解决方案,就是先与对方和解。为此,我们仔细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事情:


一是确定我们的诉求。这是要与对方提出要求,考虑到对方的接受程度,我们换位思考了一下,尽量选择比较方便快捷、切实可行的方案,法律术语叫做“恢复原状”,通俗一点说就是,恢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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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听从专业的意见。为了估算恢复原状所需要的时间和价钱,我们跟之前负责的装修公司和工长取得了联系,请他们实际考察损失的面积,确定了更换同款地板的价格,橱柜拆装的价格,以及施工人员和工时费用。


根据这些专业意见,初步形成了费用清单,在清单中明确了事故发生的原因,修缮所需的费用,以及由于拆装施工等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需要由对方承担的责任等条款。


三是结成自己的同盟。相对于我们双方,物业公司处在第三方的位置,在这个事故中最了解具体情况,同时也是最有可能支持我们的一方。


所以,在查看水泡事故损失情况,以及协商修缮方案的时候,我们都尽量邀请物业管家参与。


一方面他们能够起到稳定双方情绪,从中进行调和的作用。另一方面,还有一个考虑就是,即使以后我们双方协商不成,需要诉诸法律程序的时候,我们也可以申请物业参加诉讼,证实事情经过以便于查清事情原委。


四是确定沟通的筹码。尽管我们都希望能够和平解决,但仍然要做好谈崩的准备。查阅了相关的案例和法规后,我们发现这类事故如果到了必须要上法庭的程度,需要进行损失的评估。


评估机构作出的费用相对来说会高一些,而且这部分评估的费用是由侵权方来承担的。而且拖的时间越长,造成的损失没有及时解决,损失还会进一步扩大。


比如说,如果在已经入住的情况下,由于事故装修期间不能居住,需要另寻住处,额外支付租金等费用。


如果没有自己住而是对外出租了,这时候不能满足承租方的居住条件,也会产生退还租金、租赁合同解除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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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此外,我们还预判了对方可能提出的问题,提前做好应对措施。比如,对方在谈判中提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不负责进行修复。


我们考虑过这个问题,接受赔偿以后不装修凑合着住吧,心里肯定不是滋味,毕竟是刚刚装修好的房子,一天不曾住过,就成了破房子。


如果接受赔偿以后重新装修,赔偿金相对于装修花费无异于杯水车薪,想恢复到原来的样子,要额外花费钱和时间,要达到满意的程度势必还要花费更多。

我们请对方换位思考以后,对方也表示了理解。

后来,对方又提出由于我们装的是地板而不是瓷砖,才导致损失这么大。我们对此也早有准备,因为装修如何并不是损害发生的原因,造成损害的唯一且直接的原因是对方的侵权行为。

此外,对方还针对维修的费用进行了各种反驳,他们自认为是搞装修的,认为我们不懂装修,这个费用是被装修公司忽悠了。


实话说,装修的问题我们确实不懂,所以我们才依靠专业的人士,请装修公司测算之后给我们提供维修方案和报价。如果对方觉得价格高,看能否在保证原有样式和质量的前提下,和装修公司进行协商。

我们也强调了最重要的一点,装修公司对我们负有全屋质保责任,如果我们擅自进行维修或更改,此后再有质量问题,也难以让装修公司承担质保责任,所以即使对方的装修价格更低廉,我们还是不敢也不能采用的。

总之,通过我们的沟通和努力,基本和对方达成了和解。对方已和我们的装修公司和施工工长进行了协商,目前地板价格能够下降一些。


他们还想争取看看能不能在施工人员费用上有所降低。如果价格合理,他们打算让我们的装修公司负责修缮,以保证施工质量和质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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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作为律师,我却并不建议凡事都通过诉讼解决,因为我最清楚打官司的成本了。


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是成本很高的一个选项,不只是经济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还有时间成本,以及对自己生活的影响,等等。


因此,在综合分析各种成本之后,我发现针对这次的事件,和解才是合理的选择。


在双方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节约了时间成本和费用成本,也没有必要因为这件小事争得头破血流,或者付出更多的成本。

其实,生活中的好多时候都是在和解。与他人和解,与自己和解,与世间的一切和解。

与他人和解,并不是忍让退步,缴械投降,而是放下武器,放下芥蒂,在互相尊重中互相成就。


与自己和解,不是得过且过,顾影自怜,而是面对真实的自己,淡然处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自己擅长和喜欢的事情上去。


人长大了就是要和世界和解的。每天看着朝阳心怀愉悦,看着月亮倾吐不快,学会释怀,放下沉重的负担,才能把心打开,坦然豁达地去迎接开阔的世界。


*作者:李海洋,律师,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坐标长春,目前从业方向为公司类业务和民商事诉讼业务。现在致力于精进律师业务,同时写出不吹不黑、不尬不雷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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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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