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有工资吗一年有多少钱(监狱服刑人员家庭困难如何减免罚金)

只要涉及到跟钱有关的刑事案件,被判刑后都会有一个附加刑,那就是罚金。但是,有的案件因为涉案金额巨大,附加罚金较高,对一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的家庭来说,罚金就成为了压在他们身上的一座大山!

那么,国家对这样的服刑人员在罚金缴纳方面有没有什么特殊政策给予减免呢?答案是肯定的!

今天,小编就跟大家来说说关于罚金减免的问题。

监狱服刑人员家庭困难如何减免罚金?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中国刑法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

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第二章 减刑 第三十五条规定:因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罪犯,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罚金。

不可抗拒的灾祸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由此可以看出,对罚金的减免是有章可循的,但是也是有一定条件的。很多小伙伴说提供家庭贫困证明是不是就可以减免罚金了呢?答案是否定的。

家庭贫困的原因有很多种,除了上述所言的天灾,以及罪犯或近亲属有重病、残疾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外,罪犯无正当工作或近亲属无稳定收入也是造成家庭贫困的原因之一,但是这种“贫困”,是无法申请减免罚金的。

监狱服刑人员家庭困难如何减免罚金?

那么,如果确实符合文件中所规定的对缴纳罚金确实存在困难的罪犯,应该如何申请呢?

根据《关于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第四章 程序 第六十一条规定:罪犯向执行法院申请减少或免除罚金的,应提交县级以上民政机关证实其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减免条件的,应在收到申请后的一个月内依法裁定准许减免;认为不符合法定减免条件的,应裁定驳回申请。

也就是说,当达到符合罚金减免的条件的时候,罪犯亲属应该找到县级以上(村委会、居委会没用)的民政机关说明情况(但是在找县级以上民政机关之前,让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是没问题的,带上这些文件去县级以上的民政机关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由县级以上民政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之后,罪犯亲属将相关文件递交到执行法院(判决罪犯有罪的法院),执行法院经过调查,确认情况属实之后,在收到申请之后的一个月之内做出是否减免罚金的裁定。

因此,服刑人员和其亲属应按照法律法规,依法依程序申请减免罚金,在生活中勿轻信社会无关人员游说,谨防诈骗。

当然,如果确实因为其他原因无法一次性缴纳罚金,也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分期缴纳,就像分期付款一样。

监狱服刑人员家庭困难如何减免罚金?

所以,减免罚金,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如果一个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都可以让罪犯获得罚金减免,只怕这又会成为一些特殊人群敛财和逃避罚金执行的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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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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